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强化科普能力建设, 有效开发利用全省科普资源, 持续加大科普惠民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科普氛围, 根据省科技厅、省科协《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辽科发[2025] 4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兴办的, 具有一定的科普宣传教育示范基础和条件,向社会公众开放,广泛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单位或机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要包括科技场馆类科普基地、科研教育类科普基地、自然人文类科普基地、生产设施类科普基地、数字传播类科普基地等五类科普基地, 具体条件要求需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在线申报。通过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service.kjt.ln.gov.cn/)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 "应用中心 模块, 点击申报进行项下的“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进行申报。并上传有关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填报受理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18日。
2.初审、评审、公示和备案。市级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市科协按属地原则对申报的省科普基地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并将认定名单报省科技厅备案,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3.复核和备案。由省科技厅对认定名单进行复核、实地抽查, 商省科协并提请省科技厅党组会议审议。
4.认定命名。由省科技厅、省科协共同印发关于认定命名“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通知,并颁发牌匾。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李佳欣 18840819409
省科技厅: 李昂 电话: 024—23983418
省科协: 王莹 电话: 024—86902402
技术支持: 姚盼 电话: 13898640078
朱东栋 电话: 13478491019
黄思凯 电话: 1800426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