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落实辽宁省红十字会、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红十字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我校红十字组织体系,规范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助力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现就做好我校红十字会志愿者招募及红十字会会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按照高校红十字基层组织“五有”标准(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广泛动员、自愿报名、应报尽报,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同时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从志愿者中推荐特别优秀者加入红十字会会员队伍,进一步推动我校红十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二、红十字会志愿者招募条件及人员构成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认同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2.自愿以个人时间、知识、技能、体力无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不求回报。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道德风尚和奉献精神。
4.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
5.服从学校及红十字会管理,愿意接受培训、履行服务承诺,能保证基本志愿服务时间。
6.热心公益,愿意参与应急救护培训、健康知识普及、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人道主义救助、校园及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人员构成
1.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公安保卫处、后勤处、工会、团委、财务管理中心、校医院主要负责人(中层正职)、分管负责人(中层副职)、科室负责人(科级领导干部)各1人。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学生代表(全体学生党员、发展对象)。
3.其他部、处、学院(直属单位)各1人。
4.其他自愿参与红十字活动的志愿者。
三、红十字会会员推荐及人员构成
(一)会员性质
基层红十字组织会员为组织正式成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参与红十字会内部事务管理,是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推荐条件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从红十字会志愿者中择优推荐,须同时满足:
1.志愿表现突出、责任心强、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红十字相关活动。
2.认同会员义务,自愿缴纳会费、长期参与红十字事务。
3.品行优良、无违纪记录,师生评价良好。
(三)人员构成
1.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公安保卫处、后勤处、工会、团委、财务管理中心、校医院主要负责人(中层正职)、分管负责人(中层副职)、科室负责人(科级干部)各1人。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学生代表(其中,学生代表名额为4名)。
3.其他部、处、学院(直属单位)各1人。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于6月16日(星期二)12: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附件1、附件2(本人签字)和附件3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报送至服务中心207办公室,电子版统一汇总后发送至邮箱:syautw@163.com。
联系人:葛根塔娜
联系电话:88487045
附件:1.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志愿者登记表
2.中国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3.基层红十字会组织会员登记表
沈阳农业大学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