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6〕51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赋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改革与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构建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教育体系,学校决定开展“人工智能+X”校级教育教学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聚焦我校农林特色与学科优势,征集遴选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可复制推广的“人工智能+X”教育教学典型案例,总结推广AI赋能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校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师数字素养。
二、征集范围与方向
(一)征集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学院、教研部、实验中心等)及在职教师,案例须为已在校内实际应用、运行半年以上且成效显著的教育教学实践成果。
(二)重点征集方向
人工智能+专业建设:人工智能赋能农林类专业升级、课程体系重构、新专业/微专业建设案例;
人工智能+课程教学:智能备课、个性化授课、互动课堂、智慧答疑、生成式AI辅助教学等课程教学创新案例;
人工智能+实践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数字孪生实训、AI辅助实习、智能实验考核等实践教学改革案例;
人工智能+教育评价:智能测评、过程性评价、学情分析、个性化学习诊断与精准辅导案例;
人工智能+教师发展:AI助力教研活动、教学能力提升、科研辅助、跨学科协同教学案例;
人工智能+管理服务:智能教务、学生管理、质量监控、资源共建共享等教育治理数字化案例;
人工智能+其他特色场景: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创业教育、思政教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多模态教学资源建设等创新案例。
三、案例基本要求
1.真实性。秉持严谨务实态度,案例需来源于实际生产、项目或工程,数据准确,内容客观,杜绝抄袭、虚构,不采用有争议案例。
2.应用性。案例需聚焦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实际应用,具有代表性、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并且需具有较强实践参考价值。
3.教学性。案例内容需适配不同层次教学场景,可提炼教学目标、知识点及讨论题,可作为各类教学环节优质素材。
4.规范性。案例结构需完整规范,包含案例背景、技术方案、实施成效、教学转化等方面。
5.原创性。案例应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涉及任何涉密信息,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四、材料报送
本次征集工作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教学案例,由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后统一提交(提交内容要求见附件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1.案例统一以“案例名称—第一作者名称”的形式命名,整理打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zyjs@syau.edu.cn。
2.提交案例时,需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2)和《“人工智能+X”案例征集提交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zyjs@sya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质量监控科(服务中心裙楼301)。
五、其他事项
1.校级收录。各教学单位提交案例后,学校组织教育教学与人工智能领域专家,从创新性、示范性、实效性、推广性四个维度进行评审,遴选校级优秀典型案例。
2.成果应用:优秀案例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案例库,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人工智能+X”各类教育教学典型案例,在校内推广交流。
3.激励措施:对入选校级、省级、国家级优秀案例的负责人及团队在职称及各类评审中按照校级、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予以认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戌旺、张倩
联系方式:88487050
附件:1.“人工智能+X”案例规范
2.作者授权书
3.“人工智能+X”案例征集提交汇总表
沈阳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