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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度重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6-04-08作者: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1.辽宁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路径研究。

2.辽宁推进乡村振兴在建设农业强省上攻坚突破的实践研究。

3.辽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策举措研究。

4.辽宁“三农”工作中的新质生产力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5.辽宁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增长极研究。

6. 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三农”工作中其他有必要开展的重大研究课题。

二、有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课题原则上以单位名义承担。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为重点涉农教学和科研单位,最多申报10个课题;其他单位最多申报3个课题。

2.课题组负责人应熟知省情、农情,关注辽宁乡村振兴发展,现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

3.研究课题原则上要在给定的5个选题范围内选定,可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实际,选取课题研究方向,采取增加副标题方式进一步明确课题研究。确有必要的重大选题,可自行拟题研究。

4.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意义,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立项和管理

1.课题立项。课题申请人填报《辽宁省委农办2026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于2026年4月27日17时前,将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

2.课题管理。

(1)省委农办加强与课题负责人联络,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跟踪参与指导课题研究有关工作和活动。

(2)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课题的管理,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度,并为课题研究按时完成提供必要研究条件。课题组须明确承担日常沟通联络和文稿修改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时向省委农办反馈课题的研究进度、 阶段性成果及其运用等情况,于2026年10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报告(PDF版和电子文档,7000字左右)。课题负责人应主动参与省委农办组织的课题研究活动,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明确事项

1.课题选择。2025年度已选择过的课题,该课题组不得在2026年重复选择,否则,不予立项确认。

2.课题组成员。禁止课题组成员在本次课题组间相互署名(或挂靠),否则,不予立项确认。

3.课题报告。一是2026年度课题报告内容与2025年度课题报告内容雷同者;二是2026年度课题报告内容曾交由相关行业部门、相关领导签批过的,不得作为年度课题报告。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该课题报告取消评选资格。

三、有关事项

1.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省委农办和课题承担单位共有。

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省委农办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为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研究成果” 等字样。

2.本年度课题研究无经费资助。

3.省委农办将组织课题成果评选,以省委农办名义授予一等奖若干名(立项课题总数的10%,下同)、二等奖若干名(20%)、三等奖若干名(30%)。

4.省委农办将综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课题成果的运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思雯 刘丽

联系方式:024-88488861

电子邮箱:mengsiwen@syau.edu.cn

地址:服务中心5楼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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