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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202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工作通知

日期:2026-04-03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参加202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成果范围

本次大赛聚焦重点围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科建设、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教材资源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关键领域。参赛成果须具备创新性、典型性、引领性和推广价值,对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大赛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结果科学、客观。

三、参赛成果条件

(一)大赛成果应紧密对接教育教学改革前沿,推进理论创新,具有原创性,教育理念领先,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研究生培养规律,在省内外处于领先水平;示范作用明显,具有推广价值,取得较高认同度,在省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二)经过实践检验,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荐申报项目已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省一等奖及以上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实践检验期且取得显著成效),实践检验时间自教育教学方案正式实施(含试行)起计算(不含方案研讨、论证及制定阶段)。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全程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关键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及实践全流程中发挥核心作用。如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可由各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名额计入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四)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再次推荐申报,须注明获奖名称、时间及等级。

(五)已获得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本次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大赛的主要完成人申报。

四、推荐名额及申报资格

(一)推荐名额:17项。

(二)申报资格:获沈阳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共计37项)。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纸质版参赛资格证明(加盖学院公章):202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展示大赛参赛资格证明的内容包括: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等进行审查把关,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2. 《202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详见附件,申报书尾页推荐单位意见栏暂不需要出具意见和加盖公章)、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大赛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以“成果编号+成果名称+主持人”名称命名(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纸质版一式3份)。

申报参赛成果编号为10157+成果所属学科门类代码(2位)+xx。所属学科门类代码按《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编写。申报阶段,编号末尾两位不需要填写。

3. 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 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 申报材料务必于3月31日17点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要求

1.自愿申报

2.专家评审

3.公示:2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批准

5.研究生处统一上报教育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曼 张鑫

联系电话:024-88487056

附件:202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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