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我校教职工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学校在教职工日常考勤、纪律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2025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部署,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保障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沈阳农业大学人事管理办法》(沈农大人字〔2008〕8号)、《沈阳农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沈农大人字〔2008〕12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的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
二、严格考勤管理,规范履职行为
(一)明确管理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考勤纪律负总责。考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与提醒。各单位应指定1名考勤员,负责日常考勤的记录、汇总、核实、上报及资料归档工作。考勤员须坚持原则,认真履职,确保考勤工作规范、严谨、公正。
(二)规范考勤记录。严格执行“每日考勤、每月汇总、年度归档”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教职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考勤员须于每月初在人事管理系统中完成上月月考勤结果的核实与上报,并于年底将系统生成的年度考勤汇总表按规定归档备查。
(三)严格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假必须按规定权限履行线上审批手续,须通过学校人事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期满,应按时返岗并在人事管理系统中及时办理销假。
(四)加强结果运用。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特殊事项报告制度,强化风险防控
依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规矩,服从组织管理,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突发事件等要及时上报。
(一)明确报告范围:
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主动、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聚焦考勤管理核心,突出与出勤纪律、履职规范直接相关的事项):
1.发生或涉及个人重大事项(尤其是因违纪违法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的),导致无法正常到岗履职、需长期请假或影响考勤记录真实性的;
2.发现本人或他人存在与考勤纪律相关的违纪违法线索及行为(如伪造请假材料、代打卡、虚报出勤、旷工不报等);
3.发现考勤管理中存在直接影响考勤真实性、规范性的异常现象、弄虚作假行为或制度漏洞。
4.发现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考勤秩序、破坏考勤纪律严肃性,或导致教职工长期无故缺勤等却未被记录的重要情况。
(二)规范报告程序:特殊事项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各单位对涉及的重大或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三)严明报告纪律:对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筑牢纪律防线
各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并围绕2025年度工作纪律与考勤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实现全员覆盖、不留死角。
(一)重点核查事项:
1.日常考勤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2.教职工请销假手续是否规范完备,审批流程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及时归档;
3.教职工在岗履职状态是否正常;
4.特殊事项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等问题;
5.考勤管理环节是否存在漏洞与风险隐患。
(二)自查整改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依规予以处理。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1.单位考勤管理松懈、制度形同虚设、记录严重失实的;
2.对教职工出现的异常情况失察、处置不力或违规审批请假手续的;
3.对特殊事项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日常管理不到位、监督缺位,引发违规违纪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材料报送与后续工作安排
(一)报送自查相关材料:
各单位须将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电子版按“单位名称 + XX表”命名发送至:rsc@syau.edu.cn。
1.《2025年度考勤管理自查情况及特殊事项报告》(此报告于2026年1月13日前报送到人事科)
2.《考勤责任人及考勤管理员信息表》(此表于2026年1月8日前报送到人事科)。
(二)完成2025年度考勤汇总上报:
1.各单位考勤员须于2026年1月13日前,登录人事管理系统,准确录入本单位教职工2025年度每月考勤情况;
2.从系统中导出《2025年度教职工考勤汇总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考勤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26年1月1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3.人事处将对各单位上报的考勤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对数据不实、手续不全的视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吴晓玲 联系电话:88487039
原文链接:关于严格落实工作纪律、考勤管理及特殊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人事处
附件:1. XX学院(部/处)2025年度考勤管理自查情况及特殊事项报告(模板)
2.考勤责任人及考勤管理员信息备案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