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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报送2025年度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教学工作量核定材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2-03作者:


关于做好报送2025年度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教学工作量核定材料工作的通知

就业[2025] 50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量核定工作的整体安排,为及时、准确做好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工作量核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定年度及范围

1.2025年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教学工作量及2024年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当年未核定的教学工作量。

2.指导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项目的教学工作量。

3.竞赛组织工作的教学工作量。

二、核算依据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创新创业活动教学工作量定额及核定办法》(沈农大就业〔2025〕3号)。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指导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工作量

1.设置获奖信息。第一指导教师通知团队负责人登录沈阳农业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录入获奖等级、上传相应获奖证书、设置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证书没有具体日期的,可设置为证书上日期当月月末)。平台网址:http://cxcy.syau.edu.cn/。由学生团队负责人上传的材料,第一指导教师务必登录平台检查,确保准确、没有遗漏。各学院教师负责组织工作的竞赛,由竞赛组织工作负责教师设置获奖信息和上传证书工作。

2.要求上传证书使用扫描件,清晰、完整。需要注意的是,公示等获奖信息截图不能作为获奖证书上传。

3.今年未取得获奖证书并符合工作量核定标准的,明年再申请补报。指导学生在2024年度竞赛中获奖,但因当年未收到获奖证书导致未核定兑现工作量的,今年可在平台补报,并填写《申请补报2024年指导创新创业竞赛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认定。建议指导教师通过教务系统对不确定往年是否兑现工作量的竞赛进行查询,明确后再报送。

4.学生在平台设置获奖信息及上传获奖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创新创业竞赛获奖信息设置操作流程》(附件3)。在上传竞赛证书时,请务必确保竞赛名称和比赛级别一致,以避免出现“将校级证书误传到省级竞赛中”的现象。

(二)指导大创训练计划工作量

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核定后报教务处。

(三)竞赛组织工作量

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核定后报教务处。

四、报送时间

1.各学院于12月4日10点前,在创新创业平台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和证书上传工作;各学院统一将《申请补报2024年指导创新创业竞赛教学工作统计表》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东区1-7室。

2.学校于12月4日上午10点封存数据,开展核算工作。因前期已经开展证书上传工作,请相关师生做好查缺补漏,逾期未上传材料的,明年再申请补报。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教师,了解工作量定额及核定办法,并指导学生及时设置获奖信息、上传获奖证书。

六、其他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王老师、邵老师。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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