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前做好省级和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研究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优化研究生规模结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深化产教融合、加强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强化培养过程管理、推进科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不含教材)。
各培养单位从事研究生教育或教学、管理、研究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报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本奖。
2.示范性强,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在省内外研究生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0日。
3.每项成果参与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1项,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联合申报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三、工作要求
1.各申报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将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等进行审查把关,将对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把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关。
2.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含学校、省或国家级)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3.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成果总结与凝练,以此为抓手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师能力。
4.各培养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如经查实存在重复申报、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以及政治审查出现问题的,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领导责任。
5.学校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推荐、评审过程会有纪检部门进行监督,并将拟推荐成果通过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认真组织初评,按顺序推荐。
3.形式审查。审查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资格符合性。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五、表彰奖励
1.本次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
2.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具体推荐事宜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六、材料报送
1.《2025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一式1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文档命名为“汇总表_单位简称(推荐申报数量)”,如“汇总表_农学院(5)”。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并提供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其PDF电子版扫描件各1份。 成果名称进入评审环节后,不再接受更改。
3.反映成果的总结(见附件3,5000字以内,纸质版及其PDF电子版扫描件各1份)。
4.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附件材料(见附件3),包括论文、教材、著作、奖励、报道、鉴定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等(纸质(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刷,学院审核盖章)及其PDF电子版扫描件各1分),以“佐证材料+第1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
材料2-4的电子版以每个申请成果为单位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档命名为“科类代码_成果名称_主持人名称,如09_成果名称_张某”。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至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培养科。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8487056,电子邮箱:zmzm@syau.edu.cn。
附件:
1.2025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材料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5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处(如需下载附件,请点击原文链接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