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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科技厅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10作者: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26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2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联合体)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未来产业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细节要求及指南内容详见附件。学校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组织专家通过项目评审的方式推荐项目。注意回避制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打分等过程相关材料学院应妥善保存;

2.推荐自然基金计划类项目,各学院应充分考虑并结合本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的计划部署,依托省级项目立项资助,重点培育优秀基础科学研究项目,产出高水平、高质量科研成果;

3.项目择优排序推荐,各学院请于2025年11月18日前,将推荐清单及申请书电子PDF版上报科技处(文件命名:申报类型-项目名称-姓名),推荐清单纸质版需学院盖章、领导签字。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要求

各学院项目申报材料提报须严格遵照以下时间要求,逾期不予推荐上报。

2025年11月6日09∶00至2025年11月18日17∶00

三、学校工作安排

(一)学校审核推荐资格时间

2025年11月19日,学校对各学院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

(二)学校提交到初审单位时间

2025年11月21日17∶00以前,学校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书提交至初审单位。

(三)学校评审时间

2025年11月22日-11月25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学校汇总结果、反馈问题时间

2025年11月26日,学校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组织拟推荐项目根据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后重新完成系统提交。

(五)学校最终提交上报时间

2025年11月27日,学校发文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三、推荐指标

项目实行限项推荐,科技处将根据省科技厅下发指标进行分配后,点对点发送科研副院长。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抄袭、剽窃、研究内容重复申报等学术不端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202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联合体)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的科技企业,我校仅可作为项目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须与牵头申报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

3.申报人员、参加人员的年龄各指南规定不同,请仔细查看;

4.负责人超项的无法进入系统相应板块申报项目;

5.学院推荐上报项目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差额评审择优推荐;

6.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应报未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经费执行率低于50%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时问责整改的、省部级项目有延期结题记录的项目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不予优先推荐;

7.本年度即将结题的辽宁省教育厅项目不满足结题标准需申请延期的,不予推荐;

8.申报辽宁省未来产业研发计划项目的节点要求,可在以上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顺延4个自然日。


原文链接:关于开展省科技厅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如需下载附件,请点击原文链接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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