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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 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2-31

关于做好期末 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公安处 来源: 发布于:2014-12-31 18:34:54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时值期末,寒假、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做好寒假前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做好期末、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不仅关乎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着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要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师生教育到位,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校和谐、安全、稳定。

二、立即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从即日起至放假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一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库房、资料室、学生公寓、食堂、水源地、锅炉房、体育场馆、礼堂、图书馆、机房、供暖、供电、燃气设施、危险物品存放地、公共重要设施及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安全状况,排查所属人员、所属工作范围内事关稳定的动态、动向,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稳定工作的薄弱环节。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检查的情况和安全隐患详情必须登记在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公安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对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要加强值班检查。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控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发生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假前,各单位要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逐一落实责任,及时化解,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及时封堵、删除煽动性、破坏性信息,积极稳妥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做好防范法轮功邪教、敌对势力、重点人物等捣乱破坏活动。

三、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在寒假前集中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财产损失、防突发事故、防大风雨雪灾害、防冰(水)上事故、防烟花事故、防不法分子伤害及反邪教、反传销等为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要教育学生在假期中保护自己,遵纪守法,不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远离各类不安全因素。要加强寒假期间交通安全教育,注意回家和返校途中安全,杜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私自违规包车、不充当“私包车经纪人”;要教育引导师生经西侧门横过东陵路时,走过街天桥,不横穿马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假期留校学生,坚决执行“集中住宿,女生不得单独住宿”的原则,学生公寓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相关部门要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件。针对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未成年学生群体,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增强法定监护人的安全意识,落实家长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假期中,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履行报告制度,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要注意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视,并做好记录;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公安保卫处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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