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九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于:2016-1-4 14:20:53 点击量: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九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进站满4个月。
(二)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三)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五)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七)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九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本年度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八)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九)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十)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推荐人数
按照国家要求,我校推荐总人数为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
三、申报程序
特别资助采取个人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推荐、学校审核评议、学校审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推荐
1.所在流动站要严格掌握申报标准,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认真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负责地推荐候选人,各单位推荐人数超过2人须排序。
2.所在流动站须根据个人申报情况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八批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校审核评议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审核评议小组,对各流动站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实际能力水平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评议,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四)学校审定
人事处将审核评议小组的审核、评议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由学校决定拟推荐人选。
(五)上报材料
人事处将学校评审通过的推荐人员材料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申报材料
(一)2016年1月4日至2月23日,请申报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在线上传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对申请书进行网上审核。
(二)请各流动站提交申报人员纸质申请书1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3份(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和本单位一览表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须用白色光面铜版纸起脊装订,于2016年2月24日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孟思达
联系电话:88487040-11
E-mail:syauhrs@163.com
办公QQ:1320313691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九批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2016 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人事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