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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申报的校精品课、一类课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进行实地评估与检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1-16

关于对2016年度申报的校精品课、一类课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进行实地评估与检查的通知

作者:tjf 来源:校园网 发布于:2016-11-16 13:30:19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务处年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沈阳农业大学一类课评估实施办法》和《沈阳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申报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教务处决定在2016年12月1日开始对申报参评2016年度校级精品课、一类课的课程进行实地评估,对申报参评2016年度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全面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筹备资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6年12月1日—12月2日

二、评估材料

1.申报精品课课程组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筹备近五年校精品课各项资料。

2.申报一类课课程组按照“沈阳农业大学一类课评估指标体系”筹备近五年校一类课各项资料。

3.申报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参评教师简介;(2)参评课程的教案、讲稿、大纲;(3)参评课程教师教学手册;(4)参评课程上轮授课试卷;(5)教学研究论文、著作(近三年);(6)教学研究立项及其它与教学研究相关的佐证材料(近三年);(7)能反应教学效果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参评校精品课、一类课的课程组,必须至少提供2位主讲教师的参评课程教案、讲稿,同时需提供自评报告1份。

为方便教师书写,规范报告格式,特制订《沈阳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课程组自评报告模版》(附件1)和《沈阳农业大学一类课程建设课程组自评报告模版》(附件2),请参评课程参照模版撰写自评报告,避免出现丢项、漏项情况影响课程评审结果。

2.在实地评估过程中,只允许单位一位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入场,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入场,否则酌情扣分。

3.所有参评材料必须在评估前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分类摆放整齐,评估中不予补报材料,评估后概不受理课程评审事宜。

4.按照年初通知要求,本年度参评的校精品课、一类课、教学质量评价均须通过“沈阳农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 建设网络课程,各参评课程须将所申报网络课程中“能否登录才能访问”一项,设置为“否”,以便专家网络评审。若在评审期间出现课程不能访问等情况,后果自负。

5.参评一类课课程请按照“沈阳农业大学一类课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参照一级指标“教学建设”中二级指标“10.题库建设”具体要求,于11月28日前提交试题库光盘至考务学籍科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未建立试题库的、请提交十套试题到各单位实地评估现场以备专家评审。

备注:试题库系统与试题是有区别的,试题库系统是能够按照自定义要求自动生成试卷的计算机软件。具有如下功能特征:(1)单机或局域网络版系统;(2)试题录入和试题批量导入;(3)用户有相当的自定义空间:试题库中目录的编辑;试题编辑功能,方便各学科试题(符号、图形)的录入;试题类型定义(添加或删除);试卷结构定义等等。(4)试卷生成功能,方便保存、方便打印。

6.为确保各课程有充足时间准备材料,如有任何问题,各有关教师可于11月21日前与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联系。

四、日程安排

详见附件3。

联系人:刁诚轩

联系电话:88487050-83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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