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培训:
2024年9月29日,农学院教学副院长敖雪和专业认证秘书史晓龙,在北京参加由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组织的“2024年农学门类专业三级认证试点工作培训会”。
2.动员布置:
2024年10月2日,农学院院长张文忠组织召开专业认证工作启动会,制定工作方案。敖雪副院长根据培训内容,介绍了认证程序、认证标准及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时间节点。

3.自评报告撰写:
2024年10月3日—10月12日,认证工作小组对照《农学门类专业三级认证标准》及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评,收集、整理支撑材料,按要求形成专业《自评报告》;10月13日—10月15日,专业负责人对自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10月16日—10月20日,认证工作小组按照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并整理自评报告所需附件材料、案头材料等;10月21日—10月22日,专业负责人进一步对自评报告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10月23日—10月27日,认证工作小组按照修改意见,继续完善、改进;10月28日—10月29日,成稿。

4.校内专家意见征集:
2024年10月30日,学院邀请7位校内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审阅,并形成整改意见与建议。随后认证工作小组按照专家意见,对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修订和完善。

5.校外专家意见征集:
2024年11月3日,学院邀请5位校外专家组建预认证专家组,对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审阅,认证工作小组按照专家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订和完善。

6.线上提交认证材料:
2024年11月20日,认证工作小组在自主认证的基础上,按要求向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举证材料。
7.专家组线上考察:
2024年11月29日起,专家组按照认证要求开展线上审查,认证工作小组按照专家组要求,准备教学大纲、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课程视频等材料。

8.考察意见反馈:
2024年12月16日,专家组依据国家教育法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2.0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实践与合作、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方面,对沈阳农业大学农学专业进行了考察,并结合考察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