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气象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湘西自治州气象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湘西自治州气象局是湖南省气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湖南省气象局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湖南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州局本级设4个内设机构,5个直属单位,下辖8个县(市)级气象局。
近年来,湘自治州气象局着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激励机制。全州气象部门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86.49%, 24人具有高级职称。
二、招聘岗位和人员数量
用人单位 |
单位层级 |
拟安排岗位 |
专 业 |
学 历 |
需求数 |
花垣县气象局 |
县级 |
综合气象业务 |
气象类 |
本科及以上 |
1 |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http://hn.cma.gov.cn)、发布补充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⑴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文件名以“姓名+性别+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单位+是否服从调剂”命名和院系盖章的专业及选修课成绩单、学校推荐表扫描件,发送至(e-mail: xxqxjrsk@163.com)邮箱,不提供的不予受理。
⑵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
3.报名要求
⑴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的专业需与毕业证书保持一致。
⑵ 填报的联系电话务必真实准确,考试、录用等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
(三)资格审查
湘西自治州气象局招聘工作小组对照岗位招聘条件,按照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成绩、求职动机等方面的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湖南气象网(http://hn.cma.gov.cn)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将不予通知。此次公开招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原则上按照1:3比例,如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进行招聘。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以面试分数作为总成绩。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考察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湘西自治州气象局党组综合考虑、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http://hn.cma.gov.cn)公布。
(六)考察
考察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不予聘用。
(七)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http://hn.cma.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调剂和补招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以从符合同一岗位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考察、体检资格的;
2.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5.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调剂岗位面试或考察人选,从报名参加调剂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调剂后的空缺岗位,视情况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补招。
(十)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的,视为放弃,重新递补、调剂或补招。
(十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及报到证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聘用
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核同意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联系单位:湘西自治州气象局人事教育科
联 系 人:张老师 13974380233
饶老师 13574348886
联系电话:0743-8227044
网 址:http://hn.cma.gov.cn
电子邮箱: xxqxj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