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教工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沈农大组字〔2014〕23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工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全面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带领教职工做好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工作,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围绕学校和单位中心工作,以提升学校内涵建设质量、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核心,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政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实效;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向党员布置开展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本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七、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