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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公告(第2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30

2022年10月,沈阳农业大学将迎来建校70周年华诞,这将是学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更是学校凝聚各方力量、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良好契机。母校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奋力争创“全国一流、东北特色、沈农品质”的高水平大学是我们的共同追求,我们热切期盼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热情慷慨捐助。现就沈阳农业大学70周年校庆捐赠工作公告如下。

一、捐赠原则

尊重所有捐赠者意愿,捐赠以自愿为原则,不限金额,不限形式;现金和实物均可。所有捐赠将用于沈阳农业大学的建设与发展。

二、捐赠项目

1.学校70周年校庆捐赠项目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或访问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s://jjh.syau.edu.cn/)、校友网(https://xy.syau.edu.cn/)查看。

2.70周年校庆专项包含70周年纪念大会、校庆纪念品制作等。

3.校友小额捐赠项目。“1元起捐,金额不限”,为了更有纪念意义,建议捐款金额始数为7,如7元、70元、700元……

4.内涵建设类、发展基金类、学生资助类、实物捐赠类项目长期接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热情捐助。

5.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

三、捐赠方式

1.银行转账

户名:

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银行账号:

2100148400105250104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农大分理处

汇款时请注明姓名、入学时间、学院、专业以及捐赠用途。

2.线上捐赠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公众号,点击“助力沈农”,即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捐赠。

3.现场捐赠

校庆筹备期间,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分赴各地开展现场捐赠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各地校友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动员广大校友主动捐赠。学校会定期公布校友的捐赠情况。

四、捐赠管理

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3月,是辽宁省民政厅批准的公益性基金会,是5A级社会组织,具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70周年校庆所有捐赠均纳入教育基金会账户统一管理,接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纪念鸣谢

学校依据《沈阳农业大学接受捐赠鸣谢办法》对捐赠者进行纪念鸣谢。

1. 捐赠可以是校友个人捐赠,或以年级、班级和校友团体等名义集体捐赠。捐赠者名单、捐赠金额及相关材料收录基金会捐赠芳名录,永久保存,捐赠人将获得纪念证书或捐赠证明。

2.对提供捐赠的团体、单位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范围内,可优先享用学校教学、科研等资源,优先享有合作、共建等权利。

3. 对校园基本建设项目捐赠且资金达到一定额度者,经学校与捐赠者协商,可以用捐赠者或捐赠者指定的名称为该项目命名;亦可在该建筑物上铭文纪念。

4.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捐赠人或捐赠单位负责人,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授予其相应荣誉称号。

六、联系方式

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024-88487071

15940455740

校友工作处

联系人:周老师 024-88487013

13940469663

陈老师 024-88487012

15524066240

特此公告,敬祈周知。

沈阳农业大学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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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4-88487135   邮编:110866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