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及定向培养协议提交工作的通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10

关于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及定向培养协议提交工作的通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于:2017-5-10 9:48:31 点击量:

我校2017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公示期已结束,现将博士研究生调档及定向培养协议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生,在附件中下载“2017年博士生调档函”,将个人档案于5月26日前交送到研招办,没有按时调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其中,2017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无法先行调入至我校者,须出具所在学校硕士生档案管理部门,将档案毕业后转入我校说明(加盖公章)。

二、拟录取的“定向”博士生,在附件中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3份,由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于5月26日邮寄或交送到研招办。没有按时提交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通讯地址有变动的考生可通过来电方式与我办取得联系进行修改,联系电话024-88487057,联系人:马老师。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下旬邮寄。

2017年博士生调档函.pdf

2017年定向培养协议.pdf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话:024-88487135   邮编:110866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